大麻二酚(CBD)是工業大麻中的無毒非成致幻癮性活性物質。
1940年,科學家在大麻中分離得到了CBD化學成分。1963年Mechoulam和Shvo測定了其確切的化學結構。此后,Santavy于1964年給出了CBD的立體結構并發表了其相關數據;Jones于1977年測定了CBD的晶體結構,報道了CBD的兩種獨立的立體結構。
研究表明,工業大麻植株中含有400多種化學物質,其中有60多種大麻酚類物質(cannabonids)。酚類物質中主要有四氫大麻酚(tetrahydrocannabinol,THC)、大麻二酚(cannabidiol,CBD)、大麻酚(cannabinol,CBN)、大麻萜酚(cannabigeroil,CBG)和大麻環萜酚(cannabichromene,CBC),以及它們的羧酸和異構體。其中,前三者的含量占酚類物質的90%以上。
大麻酚類物質在植株中的分布規律按照遞增順序為:根、莖、枝杈、下部葉子、上部葉子、頂部葉子、小苞葉。
麻酚類物質的含量因不同種植區域和不同品種而呈現差異性。但不隨植株的生長而線性增加,通常呈波動性,一般在15周左右為最高,此時也就是作物理想的收割時節,其花葉也最適合作為提取CBD的原料。
在各品種大麻中的CBD和THC含量多呈反比例關系,如:毒品大麻主要含THC而很少或者不含CBD。因此,選育出低含量甚至不含THC的大麻品種是有可能的。
THC具有致幻成癮作用,這是許多國家禁種大麻的唯一原因。而CBD和THC的化學式極其相近,CBD一直在大多國家的受控藥物名單中,甚至被看作毒品。隨著THC與CBD工業化分離技術的進步,2017年,新西蘭、德國、巴西、阿根廷等不同程度地對CBD油產品解禁。2018年1月,世界反興奮劑機構(WADA)將大麻二酚(CBD)從“違禁物質清單”中刪除的規定正式生效;6月,世界衛生組織(WHO)正式認定,CBD不具備成癮性且具備醫用價值;12月,美國通過《農業法案》,CBD在全美50個州合法化。針對《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》中CBD和CBD制劑的禁令,世界衛生組織也提交了“將CBD和CBD制劑從國際藥物管制公約中剔除”的建議。